一、镇党委及其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镇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镇人大及其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镇政府及其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镇纪委及其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镇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内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负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乡(镇)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负责信息化相关工作,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做好有关统计报表工作;负责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统战工作推动等职责;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和党代表日常联络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和协助指导乡(镇)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工作,协助乡(镇)党委指导和组织开展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协助乡(镇)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基层党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协助和承担开展党内重大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做好人民武装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负责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负责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农业、水利、渔业、气象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做好镇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做好人力资源、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居)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的管理等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居)做好综合服务站点建设;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五)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实施和审批服务平台管理,接受上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和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乡镇名义开展工作,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加挂应急管理中队牌子):负责《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实施。
(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社会劳动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本辖区文化、广播宣传服务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
2、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为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统计和人才开发服务工作;协助劳动部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组织劳务派遣、劳务输出以及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等工作。
3、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4、开展文明社区建设,负责社区环境卫生工作。
5、承担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服务工作。
(八)农业服务中心:
1、负责本辖区水稻、蔬菜、热作等农作物和农村育苗造林的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承担农业植物和林业的检疫工作,协助开展本镇农作物和林业资源的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做好农用药械管理与相关服务。
2、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田水利灌溉服务,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为土肥水资源合理利用提供技术与监测服务。
3、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开展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农业机械技术服务。
4、负责本辖区水产技术推广,开展水产技术培训和渔业技术服务。
5、为本辖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和畜牧疾病的防治,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和畜牧疫情测报工作。
6、承办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