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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对陵水县机关幼儿园项目获陵水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示范项目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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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管理的通知》(财建[2010]455号)、《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建[2010]2988号)及《陵水来黎族自治县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陵水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拟定“陵水县机关幼儿园”项目成为陵水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示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现对以下信息予以公示:
陵水县机关幼儿园项目位于陵水县椰林镇,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兴建,太阳能热水系统设备供应商为海南同行建筑节能设备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筑面积17548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13566.64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总额20.34万元。
公示时间为 2018年4月25日至 2018年5月9日止,若对陵水县机关幼儿园项目获得陵水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县示范项目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联系人:李云,电话:15008981284)反映,要求所反映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最终提交书面材料(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交书面材料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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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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