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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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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2月31日,琼府委托(陵水)〔2024〕49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椰林镇雷丰村、三才镇大园村、文罗镇文新村、文英村,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5.8161公顷、水工设施用地0.233公顷。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椰林镇雷丰村委会第四、五村民小组,三才镇大园村委会第十五、十六村民小组和文罗镇文新村委会,老林、龙门第一、二、三村民小组、文英村委会竹葵、常树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5.9495公顷。
四、组织实施:椰林镇政府、三才镇政府和文罗镇政府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集体土地勘测定界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7日
附件: |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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