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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387-ls/2025-0001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5年01月09日 16:00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椰林镇华北村委会、华北村委会第二、七、八村民小组、里村村委会第十九至二十四村民小组、卓杰村委会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1、2,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该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项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情形本次土地征收目的为建设陵水县椰子岛片区市政道路项目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19日至2025122

四、工作安排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以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黎;电话:83322178。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集体土地勘测定界

2.项目信息影像图(征收集体土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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