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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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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拟收回英州镇国营英州林场使用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收回土地面积3.9447公顷(59.1705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6366公顷(涉及占用耕地0.2321公顷)、建设用地0.3081公顷,土地权属为英州镇国营英州林场使用的国有土地3.9447公顷,具体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收回土地用于陵水县英州镇英环北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建设。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陵府办〔2023〕56号)等执行。如涉及房屋征拆收的,由属地乡镇政府根据房屋征拆工作需要,制订编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四、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相关权益人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属地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1.收回国有土地勘测定界图
2.收回国有土地影像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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