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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陈经义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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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陈经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陈经义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日印发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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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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