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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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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府办〔2024〕10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城市内涝防治抢险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区的排水防涝能力和抵御暴雨内涝灾害的应变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城市健康有序运行,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陵水县“六水共治”找短板寻盲区查漏洞挖死角专项行动深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陵治水办〔2023〕2号),经现场勘查,并结合我县近年来出现的内涝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区内突发性暴雨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我县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工作在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实行各责任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各责任部门由主要领导负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
(三)夯实基础,依靠群众。加强基层防汛抗涝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和群众防汛抗涝的应对能力。
(四)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发生洪涝灾害险情时,各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响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县城区内涝易发点基本情况
根据前期数据收集及现场勘查,我县城区主要存在易涝积水点12处,主要位于椰林北大道、桃源大道、滨河南二横路、文苑路、文教路、中心大道等路段。以上易涝点形成主要原因为地势低洼,存在排水管窄、管道老化问题,易堆积垃圾树叶等堵塞排水口,同时路面铺装导致积水不易入渗,遇强降雨或连续降雨会出现城市排水不畅,甚至有逆流出现。
主城区内涝点分布表
编号 | 片区 | 路名 | 位置 |
1# | 陵河北片区 | 椰林北干道 | 陵昌加油站入口 |
2# | 桥头停车场附近 | ||
3# | 桃源大道 | 万总坡村路(金桃溪村桥口) | |
4# | 长福农家乐段 | ||
5# | 水塘段 | ||
6# | 陵河南片区 | 滨河南二横路 | 雅居乐体育馆附近 |
7# | 文苑路 | 县文化馆附近 | |
8# | 文教路 | 文教路(花园路-北斗路) | |
9# | 中心大道 | 中心大道(财政局门口) | |
10# | 中心大道(五馆项目部门口) | ||
11# | 椰林南干道 | 中州转盘处 | |
12# | 文黎大道 | 民大附中思源初中门前 |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住建局和椰林镇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局、陵水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
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内涝灾害应急相关工作。
五、主要职责
各单位要依据自身职责,制定详细的排水防涝抢险工作预案并成立各自专门的防涝抢险队伍,具体负责本部门所承担的防涝抢险工作责任。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组织服务外包单位做好雨水排水口的垃圾清理工作,避免垃圾冲入地下排水管道造成堵塞;2.安排排涝人员及时到各自点位打开窨井盖和雨水篦子并设置排水架和安全警示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安排排水车辆及抽水机及时到达各点位进行排水工作;4.排水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干净无杂物;5.及时排查易涝点内窨井盖和雨水篦子的完好情况,如有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更换,确保市政公共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做好枯倒树木的伐运工作,保障城市生产生活运行整体稳定。
县水务局:城区内遭遇大到暴雨时,负责对陵水河防洪进行安全监测、抢修和加固,对可能发生的溃坝、渗漏、管涌等突发事件进行预警;确保城区所有雨水管道通畅。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应急救援工作秩序和内涝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积、滞水地段的道路交通,设置警示标识,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及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县应急管理局:内涝应急期间,对负有应急职责的有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协调,征调有关应急物资装备予以支援。
县气象局:对辖区内未来三天的天气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发布暴雨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当中心城区发生严重内涝,导致大量人员被困,需要紧急疏散时,负责协调皮划艇、冲锋舟等水上交通工具实施救援;调动公交车、出租车企业有关车辆进行乘客接送和疏散等运输工作。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易涝点广告牌、宣传横幅等设施的检查加固,及时拆除危险悬挂物;集结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调集抢险救援设备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危险地区群众的安全撤离和转移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组织排查易涝点内电网的完好安全性,避免漏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实施辖区受内涝影响电网的恢复及设备抢修工作,为应急救援现场提供电力保障。
陵水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在发生重大及以上内涝灾害时,按照县三防指挥部的指令或具体应急救援工作需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分配好队伍力量,积极做好排涝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应急工作任务。
椰林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镇区内涝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镇区内涝灾害的日常巡查管理、问题上报、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城市内涝灾害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当地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并与县三防指挥部保持良好的沟通联络。
六、储备内涝抢险物资
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内涝抢险物资的储备,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年度预算资金采购储备。
七、预警预防机制
(一)应急工作准备
各成员单位要设立防涝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分解到人,全面落实应急预案,掌握本单位应急工作力量和应急储备物资情况,时刻做好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二)隐患排查治理
进入预警期后,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暴雨天气变化及发展趋势,及时部署本单位应急工作力量和准备应急储备物资,加强县城区12个易涝点位的检查排查,特别是排查排水管道是否畅通、路面井盖是否完好、路面雨污井盖是否安装防护网、雨篦子是否有白飘垃圾或树叶垃圾堵塞、排水井是否已设立排水架、易涝路段是否已设立涉水标杆。对涝前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风险隐患要制定应急度涝预案,落实安全度涝具体措施。
八、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一)预警应急响应行动等级划分
根据暴雨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暴雨预警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出现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出现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出现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警信息来源主要为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及县三防指挥部的通知。依据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本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
(二)Ⅲ级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在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经专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向成员单位发出防涝紧急通知,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参加县委县政府或县三防指挥部召开的防涝紧急会议后,立即对我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再部署;根据收到的涝情和排涝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内涝抢险工作;按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和排涝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班办公室轮流带班,及时传达和执行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各成员单位接到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发出防涝紧急通知后,主要领导应立即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对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防涝、排涝抢险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以及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内涝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本单位带班,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配备到位,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直至预警解除。
3.Ⅲ级暴雨预警时,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县城区防内涝的准备工作,加强排水管道、路面井盖、雨水篦子、排水架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排查,通知其行业领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暴雨期间户外作业。
(三)Ⅱ级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在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经专班领导小组副组长同意,向成员单位发出防涝紧急通知,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参加县委县政府或县三防指挥部召开的防涝紧急会议后,立即召开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防涝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三防指挥部紧急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对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根据收到的涝情和排涝进展情况,必要时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内涝抢险工作;按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涝情和排涝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专班办公室轮流带班,及时传达和执行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2.各成员单位接到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发出防涝紧急通知后,主要领导应立即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对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防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以及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内涝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本单位带班,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配备到位,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直至预警解除。
3.Ⅱ级暴雨预警时,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涝情,做好县城区防暴雨的准备工作,加强排水管道、路面井盖、雨水篦子、排水架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排查,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值班巡查,通知其行业领域停止户外作业。
(四)Ⅰ级预警应急响应行动
1.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根据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在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经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向成员单位发出防涝紧急通知,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参加县委县政府或县三防指挥部召开的防涝紧急会议后,立即召开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防涝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县三防指挥部紧急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对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各成员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内涝抢险工作;根据内涝抢险需要,组织内涝抢险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支援严重涝区;按要求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涝情和排涝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专班副组长在专班办公室带班,小组成员全部到岗到位,及时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督促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内涝现场指挥部开展现场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三防指挥部任命。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现场做好相应应急保障措施。
2.各成员单位接到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发出防涝紧急通知后,主要领导应立即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涝各项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对县城区防涝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抢险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抢险队伍开展防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县三防指挥部以及县城市排水防涝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内涝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在内涝现场带班,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配备到位,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直至预警解除。
3.Ⅰ级暴雨预警时,各成员单位密切监视涝情,做好县城区防暴雨的准备工作,加强排水管道、路面井盖、雨水篦子、排水架等相关设施设备的排查,部门联动及时转移处于低洼、危险地带的人员到安全地方暂避。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值班巡查,通知其行业领域停止户外作业。
九、灾后处置
(一)灾后重建
有关部门应根据汛期受损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尽快组织灾后重建。
(二)调查与总结
汛后,有关部门应组织专家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当年防汛排涝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汛排涝工作。
十、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排水与暴雨内涝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对防汛抢险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靠前抓,层层落实防汛抢险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制度,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要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全面做好汛前检查,落实好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和应急措施,切实做好防大汛、排大涝、抢大险的各项准备,确保全县易涝点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实施时间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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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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