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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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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拟收回国有土地公告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拟收回海南农垦南平农场有限公司使用的部分国有土地,现将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收回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拟收回土地面积0.1079公顷(1.6185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1076公顷(不涉及占用耕地),建设用地0.0003公顷,具体各单位的土地地类、面积详见用地权属地类表。
二、拟收回土地用于文罗镇龙马村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三、拟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参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等执行。
四、社会保险缴纳补贴按《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琼人社发〔2017〕335号)等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六、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无异议,拟收回土地范围内的使用权人、相关权益人到属地乡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1.勘测定界图
2.权属地类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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