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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387-ls/2022-00429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年11月22日 11:00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政府拟征收英州镇大坡村委会大坡村民小组、第三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位于英州大坡村,土地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面积:1.929公顷

、拟征收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英州镇政府、大坡村委会在拟征地范围内组织开展土地调查确认工作,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一律禁止抢种青苗和抢建附着物。凡突击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如对上述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如无异议,被征地村委会、村民小组出具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11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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