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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114/2021-00008 分  类: 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6日 10:18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文  号:

2021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

社会监督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若干名,参与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年龄在25-6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常年在本县工作或居住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具有医药、法律、财务、信息、保险等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三、工作职责

(一)对我县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社会监督;

(二)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获取医保待遇等进行社会监督;

(三)向省、县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咨询意见、建议;

(五)协助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医疗保障知识;

(六)受邀参与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活动;

(七)参与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八)听取县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76日通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邮寄报名。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地址:陵水黎族自治县就业培训大楼5楼,联系电话:0898-83091535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审批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邮箱:lsylbzj@126.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202176日至730日。

(三)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

(四)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收到的异议进行处理,如有实据显示相应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正式聘用。

五、其他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海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琼医保〔2019159号)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审批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7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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