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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椰林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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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汇总、掌握全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公布时限
镇政府应当于每年一月份将本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上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二、报告的内容
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涵盖本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应当具体体现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
1、人员机构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及公开的及时性。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数;
3、依申请公开答复数;
4、行政复议数;
5、行政诉讼数;
6、举报数量;
7、依申请公开收费。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椰林镇人民政府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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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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