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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xzspj/2024-00005 分  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28日 16:39
名  称: 陵水县政务服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文  号: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中心于2022年实施的“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市县级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预算安排的“综合事务管理经费”合计120万元,其中2022年实际支出合计106万,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主要用于采购中心及政务大厅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支出、购买服务对政务大厅的办公设备及系统网络进行维护维保支出、自助服务区设备购置等,资金使用率为88.44%。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一是做好中心、政务大厅软件及设备维护维保等技术管理及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做好政务大厅wifi网络租赁;三是按需购买中心及政务大厅办公用品及耗材;四是按规定做好中心工作人员误餐及差旅报销等工作;五是采购口罩、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等工作;六是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2.2022年年度目标是 一是做好中心、政务大厅软件及设备维护维保等技术管理及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做好政务大厅wifi网络租赁;三是按需购买中心及政务大厅办公用品及耗材;四是按规定做好中心工作人员误餐及差旅报销等工作;五是采购口罩、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等工作;六是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3.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中心、政务大厅软件及设备维护维保等技术管理及运维保障工作;二是做好政务大厅wifi网络租赁;三是按需购买中心及政务大厅办公用品及耗材;四是按规定做好中心工作人员误餐及差旅报销等工作;五是采购口罩、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等工作;六是采购一批办公设备。

4.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绩效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2022年度综合事务管理经费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在项目资金执行过程中层层把关,减少不必要的活动等措施节约综合事务管理经费,不断提升财政支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绩效评价的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规范原则及其他相关原则开展。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并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我中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了项目指标评价体系。选取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贯彻真实性、科学性、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原则。项目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成本等指标构成,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方面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评价。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项目决策指标从项目立项的充分性、规范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明确性,资金投入中的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等方面对项目的决策目标编制完成情况。

1. 项目决策过程

项目过程主要从资金管理方面的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分配合理性,以及组织实施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情况。

资金管理:我单位预算资金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单位预算执行率为88.44%。项目支出均按我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中心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超过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开支召开中心会议讨论;单项业务活动支出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报上级主管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及制度规定,未发现有挪用、虚报支出等情况。

组织实施:我单位制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制度上相对健全。

2.项目决策结果

产出数量:2022年我单位按照年初预算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比例完成100%,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产出质量:提供办事群众咨询引导、预约取号、进驻自助设备一体机上机操作指导等服务,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

产出时效:2022年度我单位按年初预算购买办公用品以及办公设备已按时完成,保障政务大厅设备等正常运行,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1200000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200000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1200000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200000专户资金年初预算数:0专户资金全年预算数:0单位资金年初预算数:0单位资金全年预算数:0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120000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12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120000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12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1061281.23元,资金总额-执行率88.44%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1061281.23元,财政资金-执行率88.44%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0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情况:我单位预算资金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5万元,单位预算执行率为88.44。项目支出均按我县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我中心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超过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开支召开中心会议讨论;单项业务活动支出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报上级主管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资金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及制度规定,未发现有挪用、虚报支出等情况。

制度制订及执行情况:我单位制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制度上相对健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该项目无招投标,我单位预算资金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预算无调整情况。该项目组织实施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及相关劳务费采购按要求完成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我单位制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内部控制制度》、《黎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制度上相对健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年初设定目标完成一是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政务大厅各窗口及咨询台人员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二是购买服务对政务大厅的办公设备及系统网络进行维护维保,并购置自助服务区的办公设备,确保系统网络正常运行,为各窗口正常办公及群众办事提供保障等,我单位以项目完成时效、项目完成成本、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指标作为绩效目标。

(二)项目产出情况

产出数量:2022年我单位按照年初预算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比例完成100%,已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产出质量:提供办事群众咨询引导、预约取号、进驻自助设备一体机上机操作指导等服务,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

产出时效:2022年度我单位按年初预算购买办公用品以及自助区设备已按时完成,保障政务大厅设备等正常运行,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

(三)项目效益情况

实施效益:政务大厅为办事群众提供办事咨询引导、预约取号、进驻自助设备一体机上机操作指导等服务,同时提供维护维保服务保障政务大厅软硬件系统及设备等正常运行,以便群众及时办理各项业务,全年受益办事群众约23万名。

满意度:经随机访问办事群众、企业单位,对本单位提供办事咨询引导、预约取号、进驻自助设备一体机上机操作指导等服务满意度达到100%。

通过综合评价分析,预算编制基本规范、执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账表一致,按时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精准科学做好资金安排使用。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是学习掌握我县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二是严格按照单位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三是加强与财政业务股室的交流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财务审核及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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