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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公开招聘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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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资格条件
综合服务岗工作人员4人(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此次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4.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和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00至2024年11月29日18:00止(下班时间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如未达到1:3的面试开考比例,则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仍然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
(2)本次招聘报名地点在新村镇政府204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1)《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政府编外人员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请将电子版完整填写后打印,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4)毕业证复印件;
(5)承诺书(下载附件3,打印并本人签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咨询电话: 0898-83361116。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模块内的答题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答题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三)体检
面试成绩公布后,将同时发布拟招聘人员名单,组织拟聘人员进行统一体检工作,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并结合体检情况择优聘用,录取名单的将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如拟录用考生在体检、试用期环节出现不合格不被录用,则进入补招程序:按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询考生是否愿意就提供岗位入职,同意后经体检合格补招(不同意者后续的岗位不再予以提供)。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个人有效的联络方式。
五、人事管理
我镇将根据考生的岗位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决定拟定聘用人员,并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内月薪酬2700元/月/人(税前薪资,含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二)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及面试。
(五)招聘全程均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八、纪律与监督
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九、特别说明
招聘全程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并实施,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指导,招聘全程接受全社会监督。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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