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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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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23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59):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18个乡镇卫生院等医院改扩建项目排查,对涉及改扩建的医疗项目建立台账清单,督促其按要求重新办理环评手续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黄梁培17733191152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经过排查,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以及原本的18个乡镇卫生院等医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涉及的11家改扩建的医疗机构建立了台账清单。根据要求,11家改扩建医疗机构已按程序重新办理了环评手续。 |
工作成效 | 通过该项措施工作落实,确保了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符合环保要求,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促进了医疗卫生领域的可持续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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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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