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目 录
第一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4
一、部门职责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9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9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10
第三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3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7
第一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受理“多规合一”管控和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三)组织全县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点综合执法活动。
(四)在全县范围内行使下列执法职责:
1.依法行使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依法行使商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3.依法行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4.依法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兽医兽药饲料、动物卫生监督、生猪屠宰、种子、农药、化肥、农机、渔业等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5.依法行使企业投资、节能减排、粮食等发展改革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6.依法行使土地、矿产资源、海洋环境、海域、海岛保护、测绘、城乡规划等自然资源和规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7.依法行使水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8.依法行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9.依法行使林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0.依法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1.依法行使财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2.依法行使教育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3.依法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市场等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以及版权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4.依法行使统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5.依法行使医疗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6.依法行使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7.依法行使社会组织、地名区划、勘界、殡葬管理、慈善等民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8.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9.依法行使退役军人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0.依法行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1.依法行使建设工程质量、人民防空、燃气、房屋管理、消防、物业、园林绿化、古树名木、市政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2.依法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户外无证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3.依法行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破坏电力设施空间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4.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五)在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区域涉及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的执法职责:依法行使除森林公安承担涉林执法工作外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六)负责下列管理和监督职责:
1.负责本县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监督。
2.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公共设施与道路的管理和监督。
3.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的监督与协调。
4.负责对临时建设的管理和监督。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协调指挥室
3.政策法规室
4.9支执法队伍
(1)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大队
(2)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
(3)旅游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4)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大队
(5)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6)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大队
(7)第一行政执法大队
(8)第二行政执法大队
(9)国家公园执法大队
第二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4,892.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了9157.83万元,下降187.19%。主要原因:一是职能调整,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不再是我局二级预算单位,其原来的项目经费今年不再有;二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18.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安排支出。结余分配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18.93万元,主要为上年度单位实有资金结转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6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安排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7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73.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7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19.72万元,占72.22%;项目支出1,353.56万元,占27.7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4,873.28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9157.47万元,下降187.91%。主要原因:一是职能调整,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不再是我局二级预算单位,其原来的项目经费今年不再有;二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14万元,主要是原交通执法大队“公路运输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年末结转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14万元,主要是原交通执法大队“公路运输管理”日常公用经费年末结转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157.47万元,下降187.91%。主要原因:一是职能调整,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不再是我局二级预算单位,其原来的项目经费今年不再有;二是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3.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15.87万元,占2.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19.05万元,占8.6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38.90万元,占4.9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92.65万元,占75.7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3.27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73.54万元,占7.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10.20万元,支出决算为4,87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4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正常报账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9.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所减少,按照实际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已故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实际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1.03万元,支出决算为8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制度改革,社保基数变动;二是在职人数变动。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7.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8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费用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2,079.57万元,支出决算为96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支付进度缓慢。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7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费用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4.67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费用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2.63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基数增加,年底追加预算。
13.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6.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缴糖厂安置区相关税费及滞纳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1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8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39.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持平。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持平。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08万元,占8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万元,占11.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维修及保险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接待125人次;主要用于省级、各单位检查调研,联合执法行动等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5,452.6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今年在本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工作费用”“糖厂安置区相关税费及滞纳金费用”“法律服务费”“技术勘测鉴定费”“执法艇采购经费”等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及绩效自评报告情况详见附件2。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284.1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了44.88万元,减少18.76%。主要原因:一是办公用品消耗及办公设备购置减少;二是贯彻中央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2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6辆,其他车型主要是货车、牵引车、电瓶巡逻车、挖掘机等;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478.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