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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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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务工作法规、规章,研究提出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涉及水务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县水务发展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务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重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编制县级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等制度,实施水资源费等规费征收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三)负责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 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 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四)负责组织水务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
牵头负责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指导、监督重要江河、湖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 连通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县级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负责城乡水务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供水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饮用水质的保护工作;审查城乡供水企业的资质;负责全县城乡供水节水、排水防涝、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参与城乡供水价格核定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陵水县小南平水利工程管理处
陵水县梯村灌溉工程管理处
陵水县西南水利工程管理处
陵水县小妹水库工程管理处
陵水县陵城防洪堤管理所
陵水县黎跃水库管理所
部门预算公开表链接-陵水县水务局(详见附件)
一、关于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401.48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9401.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912.18万元、上年结转5360.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2024万元、上年结转104.91万元;支出总计39401.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8.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3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30万元、农林水支出6016.81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38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5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7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599.78万元,比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4万元,占0.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97万元,占1.61%;卫生健康支出338.82万元,占1.24%;节能环保支出7391万元,占27.1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517.89万元,占20.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385.26万元,占49.08%;住房保障支出198.58万元,占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4.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9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0.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77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3.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03万元,主要是遗属供养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8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31.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43万元,主要是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56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831.93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6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2.66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项目。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94.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64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4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83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978.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79.75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8.56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2.17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0.08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7.85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环投集团项目从我局拨付)。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025年预算数为71.6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71.64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5.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7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5年预算数为55.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85.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64.01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环投集团项目从我局拨付)。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5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1万元,主要根据社保基数及单位实际人数合理调整。
三、关于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25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8.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6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一)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9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34.0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2128.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04.44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多。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1630万元,占95.8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98.91万元,占4.11%。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1.36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0.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89.63万元,主要是新增预算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7.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40.84万元,主要是减少预算项目。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5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98.01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环投集团项目从我局拨付)。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0万元,主要是新增项目。
6.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移民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62.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2万元,主要是根据业务合理调整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中大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5年预算数为336.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89万元,主要是根据业务合理调整预算。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9410.89万元。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39410.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474.71万元,占13.89%;经费拨款收入21912.18万元,占55.60%;政府性基金收入12024万元,占30.51%。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922.30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陵水黎族自治水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3940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9.93万元,占10.81%;项目支出35150.96万元,占89.20%。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196.10万元,主要是预算项目减少。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1.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陵水黎族自治县水务局10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272.56万元、政府性基金12128.91万元。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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