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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食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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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食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
区域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的通知》(琼财行〔2023〕1219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4年食品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付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内资金安排、下达预算情况。2024年1月,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省内分解下达食品药品监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食品部分)预算23.49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通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按省局文件要求的时间、任务量、品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并协调陵水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强化餐饮环节监管,全面保障群众饮食安全,食品生产、流通监管总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3年11月27日,海南省财政厅发文《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食品部分)的通知》(琼财行〔2023〕1219号),下达食品补助资金经费23.49万元;我局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于2024年1月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止2024年12月份,食品监管补助资金23.49万元已全部使用完,预算执行率100%。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2024年中央补助地方食品安全监管资金分配情况表,结合实际绩效指标,我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已完成2024年各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共抽样检验958批次食品,同步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数据录入。举办多项重大餐饮活动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个人业务能力,全面保障我县群众饮食安全。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数量指标。我局六项数量指标任务完成五项,另外一项指标不涉及。其中: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4次;通过“你点我检”活动、重大餐饮活动保障任务等开展食品领域快速检测,共完成食品领域快速检测次数1200次;食品(含保健食品)抽样检验批次达到958批次,覆盖辖区29大类食品种类;辖区内包保干部培训946人次。
②质量指标。我局六项数量指标任务完成五项,另外一项指标不涉及。国家食品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置率100%;食品抽检应公布信息公布率100%;抽检检测结果系统录入率100%;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由于2024年度我县未发生与食品相关的重大案件,所以食品重大案件查办率为0。
③时效指标。截止2024年底,我局三项时效指标任务全部完成。其中,食品监管专项工作整体已在2024年12月31日底前完成;严格落实总局抽检任务要求的时间和频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100%。
④成本指标。2024年我局举办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培训、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智慧化监管系统、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学习和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培训抽考等食品业务培训,以及对辖区内包保干部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业务培训,主要在局机关七楼会议室、乡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培训成本低,人均费用远低于550元/人/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经济效益指标。2024年在陵水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企业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保持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行政执法,确保全区地产食品安全“零事故”。二是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考核和培训,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辖区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活力逐步提高。
②社会效益指标。一是辖区内与补助资金相关的重大食品监管责任事故发生数为0。我局牢牢把握上级工作部署和安排,紧紧围绕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这个中心,用“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断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二是公众饮食安全科普知识素养逐步提高。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周和全国科普日等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等活动。2024年来共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17期,食品安全科普短片3期,发放各类食品安全宣传资料4500余份,营造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三是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通过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655家次,查处53起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罚没款14.5453万元,形成有效震慑作用,今年持续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假冒伪劣产品制售行为不断降低。四是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③可持续影响指标。2024年,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培训、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智慧化监管系统、特殊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学习和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培训抽考等食品业务培训,巩固拓展监管人员对食品业务知识的掌握,同时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制服等装备,使监管队伍素质和装备配置水平逐步提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024年,我局共完成中高考食品安全、“三月三”节庆活动、蓝湾大师赛、2024第十五届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多项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1250批次,监督食品留样4600余批次,累计保障30000余人次的用餐安全。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已完成,预算执行率100%,未偏离绩效目标。但是通过自查,发现在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过程中存在如专项绩效资金目标定位不明确,存在与本级部门预算资金混淆的现象。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一是明确专项绩效资金的用途和目标,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在严格调查、咨询的基础上计算设立合理的指标。三是严格管控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监督管理好各项资金,确保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四是要加大培训,提高绩效编制人员的能力,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附件:中央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食品监管)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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