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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问题食品花生油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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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问题食品花生油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按照省局抽检计划要求,我局对我县辖区内的1家经营企业销售的鹰唛花生油进行抽样送检,产品经检验为问题食品。现将问题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陵水椰林喜乐见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问题食品鹰唛花生油的行为调查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22日,我局对陵水椰林喜乐见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鹰唛花生油(生产日期:2024年1月30日,规格型号:5升/瓶)进行风险监测抽检,样品及时送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验。2024年7月19日收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食安 2024-06-8171F),抽检监测报告结果显示鹰唛花生油中缩水甘油酯(以缩水甘油计)检测值为1.49mg/kg(参考值:≤1.0mg/kg)判定鹰唛花生油为问题食品。
(二)送达报告与现场检查情况。
2024年7月22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食安 2024-06-8171F)、《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销售食用油的货架上仍有本次抽检不合格的鹰唛花生油(生产日期:2024年1月30日,规格型号:5升/瓶)3瓶在销售。在当事人的配合下,执法人员要求立即下架该批次问题产品并退回厂家。检查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一份。
(三)陵水椰林喜乐见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对问题食品鹰唛花生油的召回情况。
执法人员对该店销售问题食品的行为现场责令其整改,整改要求如下:1、召回问题食品(鹰唛花生油,生产日期:2024年1月30日,规格型号:5升/瓶);2、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问题食品的供货商资质、进货单据等相关材料。
陵水椰林喜乐见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接到报告后,立即张贴召回公告对该批次该规格的鹰唛花生油(生产日期:2024年1月30日,规格型号:5升/瓶)进行召回,在张贴召回公告期间,根据当事人口述无客人前来反映食用该批次鹰唛花生油后出现不适症状的情况。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用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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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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