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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工业加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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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工业加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批次工业加工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工业加工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陵水新村吉友商行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番木瓜行为调查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5月31日,我局按照抽检工作计划安排对陵水新村吉友商行(经营者:雷振远)经营的番木瓜(生产日期:2024年4月15日)进行监督抽样送检,并及时送到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检验。该批次番木瓜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立案处罚情况。2024年6月26日,我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的当事人,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7月15日对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番木瓜行为给予立案。
经立案查明:2024年4月19日,陵水新村吉友商行从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20袋(包)预包装食品番木瓜,放在商店货架上销售,购进价格22元/袋,该番木瓜包装标示“规格:418克,生产日期:2024.04.15,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海口佳味园食品有限公司(分装)地,配料:木瓜、白砂糖、葡萄糖粉、食用盐,食品添加剂(柠檬酸、D-异抗坏血酸钠、山梨酸钾、焦亚硫酸钠、食用香精香料),储存方法:密封保存、存放于阴凉通风处、干燥处”等内容。2024年5月31日,抽样单位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上批次在售的番木瓜进行抽检,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6月26日,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之日,涉案的20袋番木瓜已销售了10袋(含抽样的9袋),剩余的10袋不合格番木瓜被我局先行登记保存后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扣押,涉案番木瓜销售价格39.8元/袋,涉案货值金额共计796元(39.8元/袋*20袋=796元),每袋利润17.8元(39.8元-22元=17.8元),违法所得178元(17.8元/袋*10 袋=178元)。
以上事实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现场照片证据、《询问笔录》、整改报告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已构成违法。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4年8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鉴于当事人采购涉案番木瓜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有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也能说明来源,有采购单据、出厂检验报告以及供货商许可证明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1.没收不合格的番木瓜10袋;2.免于其他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当事人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一份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中提到,接到不合格产品报告后立即进行整改:1.暂停购进该款番木瓜销售;2.将情况告知供货商;3.在门口粘贴召回公告对已售出的不合格番木瓜进行召回;4.检查当时与厂家索取的合格证材料。
2024年7月16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回头看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正常经营,店里货架上摆放有多种干果制品在销售,未见有本次抽检不合格批次番木瓜(生产日期:2024年4月15日)销售,店外贴有召回公告,且现场未见国家禁止添加的违禁药品存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情况分析番木瓜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起到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本案番木瓜标示的食品配料中含有焦亚硫酸钠,所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应是生产加工时加入的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超出限量标准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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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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