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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4-00056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11:24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即时配送平台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告诫书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即时配送平台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告诫书

各即时配送平台:

为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保障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对各即时配送平台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建立配送骑手使用车辆的入职审查备案制度,要求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取得CCC认证证书、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骑手姓名、车辆所有人、车牌号、车架号、CCC认证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通过现场抽查等方式,动态核验配送骑手登记和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匹配情况。

二、要迅速组织开展对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问题的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及时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三、要合理制定配送规则,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优化考核规则,将配送骑手的守法守规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四、要加强配送过程管理,对发现的配送骑手超速、逆行、进楼停放、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采取干预措施;对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配送骑手,采取限制接单等措施,并将相关情况移送属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要加强骑手教育管理,抓好配送骑手入职交通安全培训;抓好日常教育和重点教育,对违法行为高发、事故风险高的骑手采取提示警示、安全教育、线下培训等方式,督促其规范驾驶行为。

六、要建立健全政企协查机制,接到相关部门移送的配送骑手使用电动自行车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约束性管理措施。

本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即时配送平台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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