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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4-0002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15:38
名  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白薯莨消费提示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白薯莨消费提示

又是一年清明至。群众回乡祭扫、外出踏青,观花赏景的户外活动将会越来越多。陵水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办提醒广大群众——在野外,请勿乱挖乱采野生植物烹煮,特别是采摘、加工和食用白薯莨,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白薯莨中毒事件发生。

白薯莨,又称野葛薯、大力王、山仆薯和板薯,多年生有刺藤本,长达30米。块茎大小不一,卵形或长卵形,外表褐色,散生须根,断面新鲜时呈白色。掌状复叶,有长叶柄,3小叶,中间叶片较大,两侧叶片较小,偏斜。主要分布于海南、福建、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区,热带其他地区也有分布。

白薯莨根茎含有毒成分薯碱和薯次碱,属于含内酯环的托品类生物碱,服用中毒后出现口舌、喉咙灼痛,流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和心脏停搏,昏迷甚至死亡。

万一误服并出现中毒症状,应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催吐、洗胃、导泻、输液,内服通用解毒剂等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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