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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3-00012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20日 09:31
名  称: 县政府副县长郑莉带队检查新村镇渔港码头
文  号:


县政府副县长郑莉带队检查新村镇渔港码头


   

    1月19日,郑莉副县长带队到新村镇渔港码头开展春节前检查工作,对码头海鲜交易区产品质量、价格、进货渠道、秤具使用和检定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2023年春节来临之际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提高监管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郑莉副县长现场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新村码头海鲜市场目前经营现状、管理及存在问题等工作情况汇报,现场详细询问海产品来源和销售等情况、销售用秤具检定情况以及海产品明码标价等情况,现场将销售摊位秤具的称量结果与公平秤进行对比,确保销售摊位使用秤具不存在缺斤少两情况,并指出部分使用过粗螃蟹捆绑扎绳的情况,要求立即现场整改,避免出现“螃蟹绑大绳”等不规范称重行为。

郑莉在检查中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大力开展宣传,徙木立信,提高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按照相关要求使用正规价格牌,做好明码标价,保证价格公平,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协作配合,猛药祛疴,重典治乱,对无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短斤缺两、利用电子秤作弊欺诈消费者、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进行顶格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市场经营主体要诚实守信,操守为重,依法经营,童叟无欺,以严格的自律赢得尊重,以良好的信誉赢得市场。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消费环境和社会氛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执法局、新村镇等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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