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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2-00010 分  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10:45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摊位。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陵水英州陈学丽蔬菜摊经营阿维菌素、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菠菜、芹菜行为调查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1016,我局按照抽检工作计划安排对陵水英州陈学丽蔬菜摊(经营者:陈学丽)经营的菠菜、芹菜(购进日期:20211016日)进行监督抽样送检,并及时送到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心进行检验。该批次菠菜、芹菜中的阿维菌素、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立案处罚情况。20211123日,我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样的当事人,其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1221日对当事人经营阿维菌素、毒死蜱项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菠菜、芹菜行为给予立案

经立案查明:你摊位于20211015日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龙山路菜篮子江楠市场鲜菜一区15-16档的海南鲜通大地购进菠菜4kg,购进价格为7/kg20211016日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龙山路菜篮子江楠市场的阿旺蔬菜批发点购进芹菜5kg,购进价格为7/kg。你摊位采购上述菠菜和芹菜时,索要并保存了购货凭证。20211016日,我局对上述批次菠菜和芹菜进行抽样送检,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菠菜和芹菜的检验结果,涉案菠菜中阿维菌素项目和涉案芹菜中毒死蜱项目检验不合格,阿维菌素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为0.096mg/kg,毒死蜱项目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为0.083mg/kg

上述涉案菠菜和芹菜除被陵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送检外,剩余的均已销售完。涉案菠菜的对外销售价格16/kg,涉案芹菜的对外销售价格14/kg涉案货值金额为134[(4kg*16/kg)+(5kg*14/kg)=134]人民币,违法所得为63[134-(4kg*7/kg)-(5kg*7/kg)=63]人民币。最终认定你摊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

违法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2022121日,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向你摊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陵综执(市场)罚告字〔202231号)。在法定期限内,你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你摊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违反了《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六)项“食品摊贩不得经营下列食品:(六)国家和我省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的规定,依据《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回食品摊贩信息公示卡,2年内不再重新安排经营摊位:(二)违法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案发后,你摊位能正确认识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属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的调查,查找出现不合格食品的原因,积极整改,截至目前没有收到有顾客前来反映食用不合格的菠菜和芹菜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及第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情形,适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的较低裁量阶次。

你摊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符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中序号3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不足950元罚款”的裁量幅度。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500元整(对你摊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罚款500元);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20211222日,当事人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一份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中提到,接到不合格产品报告后立即进行整改:1、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菠菜、芹菜进行召回;2、该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202112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其提供的整改报告内容进行回头看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摊位正常经营,摊位上摆放有多种食用农产品在销售,未见有不合格批次菠菜、芹菜销售,摊位上贴有召回公告,且现场未见国家禁止添加的违禁药品存放。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根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情况分析菠菜、芹菜不合格原因主要在种植环节中使用阿维菌素、毒死蜱超标,当事人并未进行种植,上述当事人至调查已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供货商资质与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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