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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1/2020-00132 分  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16:00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业务室、基层所:

现将《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

“春雷”大行动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市场环境和一流消费环境,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安全有序,切实维护海南自由贸易港形象,提升中外游客旅游消费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两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加强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广大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农贸市场和海鲜市场缺斤少两、欺客宰客、旅游购物店诱迫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两节”期间市场安全有序,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全放心、文明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领导小组

  :李志斌局长

副组长:徐光勇副局长

        龙岩竹副局长

        副局长

        林师光副局长

        周升强副局长

员:局办公室、各业务室、基层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消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应余担任。

三、整治重点

(一)严惩价格违法等欺客宰客行为。加强农贸市场和海鲜市场及粮油肉禽蛋菜果奶盐等农副产品、节日特色消费品、商业零售等重点领域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缺斤少两、变相抬高价格、违规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惩旅游购物市场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旅游购物市场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包厢式、封闭式购物经营模式诱导强迫消费,以及通过“药托”酒托”“内导”方式和“富二代”经营模式诱骗强迫交易、虚假宣传、合同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旅游消费市场无证无照、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覆盖面,加强对食品餐饮消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尤其是进口冷链食品的监管,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四)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针对大型商业场所、餐饮场所特种设备,以及景区和游乐场使用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加大消费维权力度。充分发挥12345平合和全国12315平台的作用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和重大舆情,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做到“接诉即办,快办快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强化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分行业召开法制宣传警示动员大会,讲透诚实守信经营与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的关系,讲明违法失信后果,以案说法倒逼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在农贸市场、海鲜市场等重要场所张贴通告等多形式、多渠道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20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1日-2021年2月28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对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整治,提升市场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10日)。根据专项整治情,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并向全县推广,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业务室、基层所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防止走过场。要出实招、动真格,务求实效

(二)从严从快查处。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迅雷”执法大行动、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侵害消费者、毁坏陵水形象的违法市场主体,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顶格处罚,直至彻底清除出市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三)建立长效机制。健全常态化风险评估、监管执法、信用监管、消费投诉公示、明察暗访、“诉转案”、宣传引导等制度,构建常态化市场严管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作用,为诚信守法的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四)严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办案力度,对影响我市场消费环境及陵水旅游形象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依法严惩。各业务科室要深入基层,强化业务指导,对存在问题要紧盯不放,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在督导过程中,发现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进行通报问责,发现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从严追责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基层所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工作信息,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并于2021年3月2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告局公消室(联系人:王清新,联系电话:17601017272)

附件1:2021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关于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海鲜市场欺客宰客违法行为的通告


附件1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

专项整治“春雷”大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检查市场主体(/)

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数()

立案数(宗

结案数(宗)

涉案金额

(万元)

罚没金额

万元)

价格检查







旅游购物市场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其它监管







消费维权处理情况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其中投诉   件;举报   件,合计   件;诉转案   件, 已办结   件,未办结   件,办结率  %,挽回经济损失   元。

开展宣传警示

教育情况

张贴通告        份,召开警示动员大会    次,曝光典型案例     个,警示教育市场主体         其他做法:              

填表人:                          审核人:

注:各基层所每周四下午下班前上报此表,重特大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2

关于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海鲜市场

欺客宰客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维护2021年元旦、春节两节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贸市场、海鲜交易市场缺斤短两、价格违法、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客宰客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市场环境和一流消费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使用未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和检定的计量器具;

二、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杆秤等计量器具;

三、严禁缺斤短两、价格违法、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欺客宰客违法行为;

四、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从严顶格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上述违法经营行为被立案查处的,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欢迎市民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踊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15

陵水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1218            202012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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