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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2/2022-00002 分  类: 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04日 15:14
名  称: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  号: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高林业系统工作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资源管理室,具体承担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协调和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推进工作的具体实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认真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政府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签约该律师事务所1名专职律师担任县林业局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让律师积极参与到县林业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来,参与县林业局重点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林业信访等工作,代理行政诉讼为林业依法行政献计献策。2021年共参与了我单位办理诉讼案件事项2起,参与林业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10多次。

3.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我局印发《陵水县林业局2021年林业综合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安排业务骨干或者邀请相关法学专家对全局执法人员就相关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等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为法治陵水服务。20215月举办全县林业执法综合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核制度。

(二)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大执法人员培养。贯彻落实《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考试,并参加执法资格通用法考试,确保执法持证上岗。加强法制监督平台运用,对已经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积极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2.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林业行政处罚量罚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

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根据《陵水县林业局信访工作处理办法》,完善信访登记、办理、答复等信访工作程序。2021年共接办各类信访件2起,办理2起,已办结2起。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印发《县林业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规定,行政执法决定应当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完善文字记录。我局所有行政执法均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将执法文书作为基本的记录形式,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简明扼要记录执法过程。二是规范音像记录。我局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执法人员按照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音像记录场所建设有关标准,配备执法记录仪等配套设备,通过记录仪等设备记录执法过程。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易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音像记录。三是严格记录归档。印发了《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承办科室应当自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保存和使用。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印发了《陵水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主要内容,规定了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将案件调查终结,将重大执法决定提交审核。确保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做到应审尽审、反审必严,推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二是明确审核流程。明确了我局法制审核原则上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同意、纠正或移送有权机关处理的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宣传不够深入。近年来,虽然我局一直没有放松对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但是由于受到资金和人员等条件的限制,难免存在走过场、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意识和一部分群众守法意识有待提高。

(二)“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在具体实施上不够深入,在公示执法结果的内容、方式上有待完善,在影像资料的入卷方面不够规范。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制度。严格案件受理、移送、承办、处理的过程,做好登记。二是整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根据全县林业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从体制方面入手,建立以林业综合执法队伍为主体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及时发现行政执法的问题,及时纠正。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着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林业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执法人员必须取得林业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依法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利用“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专项宣传活动有利时机,在广场、社区、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街头布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给群众讲解宪法、野生动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人社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拟于20226月举办全县林业系统执法人员培训,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五)进一步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始终把生态保护作为执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修复天然林,加强林地用途管制和限额管理,严厉打击“四乱四滥”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防严控森林火灾,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全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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