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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我县椰林镇溪仔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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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琼府办函〔2022〕257号)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要求,我县完成了国家监管的椰林镇溪仔河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将有关治理情况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以便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部门及方式: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室,0898-32316810
附件:关于我县椰林镇溪仔河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的说明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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