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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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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30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9):完成入海排污口标识牌竖立工作。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12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傅后杭,0898-83313066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已全部完成确需保留的16个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其中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3个。 |
工作成效 | 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要求,落实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确需保留的16个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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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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