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X
索 引 号: ls091/2024-00111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11:33
名  称: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  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30日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9):完成入海排污口标识牌竖立工作

整改牵头单位

县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傅后杭,0898-83313066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已全部完成确需保留的16个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其中规模化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规模以下水产养殖排污口1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口1个,城镇雨洪排口13个。

工作成效

按照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要求,落实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入海排污口整治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确需保留的16个入海排污口树标立牌工作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