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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光坡镇关于县财政局调整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及绩效目标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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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坡镇关于县财政局调整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及绩效目标的公告
根据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琼扶办发〔2018〕184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县财政局调整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及绩效目标进行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1年12月 1日至2021年12月10日)。
监督单位:光坡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12317;0898-83341098;
电子邮箱:lsxgpzfpb@163.com
通讯地址:光坡镇人民政府(陵水县光坡香榆大道21号)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光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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