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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ls033/2024-00011 分  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6日 11:53
名  称: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陵委乡村振兴办〔2023〕12号

陵委乡村振兴办202312


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陵水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不公开;联系人:陈友剑;联系电话:18976161280)

陵水黎族自治县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农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陵委农办〔2022〕1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县“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客观、动态地评价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镇为主体、行政村(居)为单位,通过开展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家美、院美、村美、风尚美、心里美“五美”共建,基本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乱排乱倒现象明显减少,粪污无明显暴露,杂物堆放整齐,房前屋后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特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行业部门抽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  长:张贤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巨明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县乡村

振兴局党组书记

成  员:陈维洪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叶天帅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崇政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国育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  凯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  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道奇  县爱国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宗道  县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副主任

庞基君  县水务局河长制服务中心主任

李笃潘  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谭  丰  椰林镇四级主任科员

李善熙  英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家略  本号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大伟  新村镇市政站副站长

陈思成  光坡镇副镇长

符慧茹  黎安镇副镇长

周仁辉  隆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正清  三才镇党委副书记

汪德扬  文罗镇人大主席

郑继美  群英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周以果  提蒙乡林业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考评指标的设定、调整、解释,解决考评期间出现的问题;组织县级考评工作;监督各乡镇交叉考评工作;通报考评结果及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

三、考评内容

围绕“五美”共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聚焦“脏乱差”“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畜禽散养”等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等内容,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改观。

四、考评对象及考评时间

(一)对象:各乡镇行政村(含南平居、岭门居)。

(二)时间:2023年6月份开始,每月开展一次交叉考评。

五、考评队伍

(一)县级考评组: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相关行业部门抽调,随机抽取3-5名人员组成。

(二)镇级考评组:由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及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的镇干部3—5人组成

六、考评方式

(一)实地考评

1.县级考评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季度每个乡镇考评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5户农户,共10户,重点抽查监测户、脱贫户;同时,结合各级交叉考评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109个行政村(居)全覆盖。

2.镇级考评组:每月每个乡镇交叉考评2个行政村,其中:由乡镇推荐1个行政村,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1至2个自然村,共2至4个自然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5户农户,共10户,重点抽查监测户、脱贫户。

县、镇两级考评组,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评评分表》开展实地考评。

(二)实行正负面清单

获得国家层面(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局办等)转发、刊发或者批示肯定表扬;获得海南信息、海南要情、政府要情等采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做法或通报表扬;获得省级新闻媒体转载、报道、刊发等,均纳入正面清单进行加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均纳入负面清单进行扣分。

(三)综合评价

在审阅资料、现场考评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得分。采取100分制,考评等级分为优秀(≥90分)、良好(89—75分)、合格(74—60分)、不合格(<60分)。

1.月综合得分及排名:抽样村平均分。

2.季度综合得分及排名:县级考评(抽样村平均分)30% +镇级交叉考评(抽样村平均分)70% = 季度综合得分。

(注:第一季度综合得分,以陵水黎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信息专报《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察检查情况通报》得分为准;第二季度综合得分,以“县级考评30%+6月份镇级交叉考评70%”计算。)

3.年度综合得分及排名:(第一季度考评+第二、三、四季度综合得分)/4 + 正负面清单得分 = 年度综合得分。

七、考评结果运用

坚持“以考促治、科学评价、以奖代补”的考评机制,年终总考评结果纳入各镇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并按照各乡镇年终考评名次排序进行奖罚。

(一)考评成绩为“良好”以上的前三名,分别在下个年度综合经费中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二)考评成绩合格且倒数的后三名,分别扣减下个年度综合经费10万元、5万元、3万元;

(三)考评成绩为不合格,扣减下年度综合经费15万元,责成所在乡镇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讨,并提请县委约谈该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分管领导。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宣传,发动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乡村振兴干部力量积极参加考评工作,选优配强组建好乡镇交叉考评队伍,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单位及帮扶联系人做好村庄人居环境卫生,保持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干净整洁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行政村、自然村之间的月交叉考评,以创先争优的态度抓好村庄之间的交叉考评,以促进本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的提升。

(二)化考评督导

交叉考评期间,县考评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考评评分细则,及时协调解决考评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评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强化督导工作,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报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三)严肃考纪律

县、镇两级考评组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严禁打“人情分”“平衡分”“照顾分”。

(四)协调后勤保障工作

乡镇要统筹安排工作,确定镇级考评组联络人。被考评的乡镇要合理调配力量,做好接受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好考评队伍的车辆和安全等保障工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考评期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由派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报销。

(五)及时反馈考评情况和做好整改工作

镇级考评组要在当天将考评发现问题及时上传至考评小程序考评乡镇自行从小程序中导出问题清单,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情况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操作规程

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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