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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19-16336 分  类:
发文机关: 陵水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3年03月05日 16:51
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  号: 0824509-6/2013-0001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11日起20121231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gshui.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2年,陵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通过简报、电子屏幕、政府网站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接受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咨询和监督,使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具体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龙海魂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设工作机构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汇报和传达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示和信息,组织和汇总全局对外报送信息。自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了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和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有序推进和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明确公开要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要求,为更好的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财政局的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款可依。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大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编制财政局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将各股室的主要业务流程汇编成册,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在财政局一楼大厅设置电子滚动屏,将财政局办公室分布指南、各股室业务流程、局办公室电话等进行公开,方便来访群众办事。通过简报、移动公开栏和电子滚动屏,将干部任务、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陵水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计公开30条,其中财政公开信息13条(预决算公开9条,专项经费公开4条),部门动态信息1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度县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1件,已按要求办理。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度县财政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县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自查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相关的制度规定不能完全落实到位。二是宣传做的仍然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县财政局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不断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工作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求各股室、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配合政府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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