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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号镇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我镇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本号镇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网址为: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benhaozhen/xxxgkml/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内容参见本号镇人民政府编制的《本号镇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镇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本号镇
网址为: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benhaozhen/xxxgkml/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镇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申请:
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信息公开
>>部门乡镇平台链接
>>县各乡镇政府信息公开
>>本号镇
>>依申请公开
网址为:
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benhaozhen/xxxgkml/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申请处理
镇政府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镇政府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镇政府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镇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镇政府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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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负责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直属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以下单位举报。认为县政府直属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98-833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