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2-21 18:45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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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

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省直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每年通过党委(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学深悟透、弄通做实,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整改牵头

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

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杨庆冠;0898-83322315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陵水县已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等相关文件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党组会学习议程。

工作成效

陵水县已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系列相关文件,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站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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