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取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生头岭
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南矿段(二期)采矿权
地质勘查(勘探程度)单位的公告
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生头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南矿段(二期)采矿权位于我县群英乡,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5〕100号),我局计划启动该采矿权地质勘查工作(勘探程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生头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南矿段(二期)采矿权地质勘查(勘探程度)
三、项目预算:90万元
四、项目主要内容:陵水黎族自治县群英乡生头岭建筑用花岗岩矿区南矿段(二期)采矿权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勘探程度),查明矿区矿体特征、矿石质量、资源储量、开发利用条件等情况。本次勘查除了查清该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资源储量等情况,还需对矿区覆盖层含砂量进行测量分析评估,以此为依据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地质勘查(勘探)报告、采矿权设置方案及矿山环境风险评估。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谢绝联合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网址证明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网址证明截图,以上材料提供彩色版本,材料清晰,均需加盖公章。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表并加盖公章)。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关于本项目工作费用的报价函。(密封)
(七)依据采矿权地质勘查项目报名材料评分表对应提供相关必备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6日18:00
报名地点:陵水县椰林镇椰林南干道第二行政办公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9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322178
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合格资料,本单位不予受理。
附件:采矿权地质勘查项目报名材料评分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