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6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8 09: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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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6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1218-1231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63):对金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责令该企业按照整改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手续。

整改牵头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小媛17700917115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2023914日,陵水县综合执法局对陵水金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40000元人民币。陵水金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机制砂项目因采矿许可证到期、机制砂生产线临时占用土地期限不再延期等原因,已于2024331日停产。

工作成效

依照《陵水黎族自治县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对陵水金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工作,有力遏制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切实加强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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