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3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4-12-18 09:00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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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3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1218-1231

整改措施

措施序号(34):责令四川中恒建兴公司黎安沥青搅拌站扬尘设施落实不到位等有关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完善环保竣工验收手续。

整改牵头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小媛17700917115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2023731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依法对四川中恒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0000元人民币。20236月,四川中恒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黎安沥青搅拌站因环境问题、工程需求变化等已停产

工作成效

依照《陵水黎族自治县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完成对四川中恒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砂土物料堆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的工作,并加强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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