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四号)

来源:陵水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2-17 17:15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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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四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2名中小学教师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现将笔试合格分数线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招聘岗位和学校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招聘人数在9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2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成绩单(须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3.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师范类或教育类毕业生证明(音体美专业无需提供)。

7.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就读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

8.获奖证书

9.报名表(需在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并需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10.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11.承诺书(现场签订)。

以上材料1—7项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8项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9—11项提供原件。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参加笔试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请考生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落实防疫措施。因突发状况和新型冠状病毒常态化管理需要,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面试拟定于3月4日进行,地点待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实时持续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成绩

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

      3.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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