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海南分院10名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专业以附件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六)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
(七)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四、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2月18日至2004年2月18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条件,报名后请务必密切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及国家、海南省有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做好参加考试的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22年2月18日—3月18日。
招聘信息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点下载填写报名表以及提交所需相关资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表接收邮箱:
3.报名时间:2022年2月18日9时至3月18日17时,报名信息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4.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应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照片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卫健委0898-83388832、县人民医院0898-83300721,节假日休息。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5.资料上传: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人员须填写《陵水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需从网上下载附件3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上传图片,原件备验);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如有);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盖章的同意报名证明;
(8)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7.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考《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名阶段,如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现变更为现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应当在报名表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由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则予以认定该业符合现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
(三)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为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陵水县卫生健康系统、国内医学院校及医院专家库中采取抽签方式产生。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要求出现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公开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为2022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含其招聘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招聘专业条件参照附件《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问)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联系电话: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