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六)
陵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第一轮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已结束,1名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4名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予以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现将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岗位和人员
陵水县纪检监察事务服务中心0102_管理岗位2:罗名宣(第3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递补0102_管理岗位2:黎德威(第4名);
陵水县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0801_管理岗位:周小圳(第9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递补0801_管理岗位:黄灵灵(第13名);
陵水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0902_专业技术岗位1:云大坤(第2名)放弃、李布喜(第4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递补0902_专业技术岗位1:刘明文(第13名)、邓妍(第14名);
陵水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0903_专业技术岗位2:万学娜(第12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因该岗位另有1名考生并列12名,不再进行递补。
以上共5名考生被取消面试资格,递补4人。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1.2021年5月11日-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B栋307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陵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笔试准考证;
4.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5.毕业证、学位证(如有);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陵水县服务期满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出具由市县项目办公室开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8.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9.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1.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明(学校盖章)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择期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3:30-5:30,节假日休息。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