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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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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陵水黎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经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对《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是陵水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结合自身区位特点、产业结构和全省战略布局,陵水县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紧紧围绕以“2+7+3+N”为重点的发展格局,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抓手,加快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除继续加强文旅产业发展外,我县明确了“抢抓数字经济新赛道,着力构建双港战略的布局。结合海底数据中心、国际海缆登陆岸站等基础设施初具雏形,我县将重点打造数字文化产业云、国际数字内容产业两大平台,着力推进游戏出海、网剧出海、数据跨境等产业。并将清水湾科技园、海归小镇作为发展数字产业的产业聚集区。2023年,围绕数字产业,我县积极“往外走”,大力“往里请”,打造“6+6”企业服务模式,成立数据产业、文旅产业工作专班,出台自贸港首个《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若干专项产业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高质量发展基金作为重要的金融手段,在发展县域产业领域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家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母基金来引导地方经济发展。通过设立高质量发展产业母基金,可以通过产业投资推动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可以通过母基金引导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可以吸引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参与地方建设,增强市场创新能力;可以通过设立高质量发展产业母基金吸引投资和项目落地,增强区域吸引力。

基于以上背景,为加速推进我县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亟需结合新经济形势制定和设立我县高质量发展母基金推动我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动陵水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同时为规范陵水黎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基金(工商注册名为海南陵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原则

《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母基金要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且要明确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充分运用母基金的引导作用,将社会资本引导到政府支持的产业方向上,支持地方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市场运作原则。母基金管理人的筛选、考核、激励机制符合市场化的惯例。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设计确保选定的母基金的管理团队应具备专业能力,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和项目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管理办法应确保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利益一致性,通过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管理人的行为与投资人的利益保持一致。

三是科学决策。母基金的运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有操作都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四是防范风险原则。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基金运作的安全性。

三、目标任务

(一)打通多元融资方式,以高质量发展基金引导其他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投资陵水

实现通过政府信用,通过股权+债权的新融资模式吸收国有企业、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出资设立子基金,实现高效投融资吸引社会资金聚集,形成资本供给进入投资领域,有效平滑财政支出。

以母—子基金架构引导社会资本方参与,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1的杠杆比例撬动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资本金出资,金融机构相应的按照项目总投的70%~80%配套授信贷款,预计整体带动的总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亿元。

(二)产融结合方式撬动产业结构调整、聚焦细分产业集群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地方政府运用经济手段撬动产业结构调整,引导金融资源、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促进资源要素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有序流动和合理聚集,支持科技创新及相关产业业态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从而推动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从金融属性上看,高质量发展基金将通过设立N个子基金集群和N个直投项目集群;从产业属性上看,兼顾产业载体—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和产业投资,围绕“2+7+3+N”投资基础设施和产业投资领域的“N+N”个重点项目。

(三)加快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形成

围绕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海归小镇搭建创作者经济平台,拟全面落实“海南陵水国际创作者港湾全球共建计划”;推进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建设、弗劳恩康复医疗研发中心等医疗健康产业项目落地,加速“康”“养”格局产业形成。

四、主要内容

(一)投资领域

主要涵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数字经济、南繁育种、旅游业、生态环境、区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等。重点投资于县重大发展战略所涉及的重点企业、项目以及与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企业。

(二)重点方向

一是全力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成型起势,积极争取陵水“游戏出海”云平台尽快获批。争取在特定区域开展“两头在外”的数据加工业务。全力推动特色旅游业提质升级,加快推进新村疍家文旅区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全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聚焦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和美乡村竞争性打造、农村产权资源激活、规模化种植养殖“四大抓手”,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核心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二是聚焦扩大有效投资下好“先手棋”。完善招商引资体系及考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产业专班、产业平台、园区运营公司、“链主”企业作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效。推动项目谋划与要素保障相匹配,提高项目的成熟度。深化“政企有约”品牌建设,打造集解诉答疑、招商引资、要素保障、服务企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持续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五、管理办法概要

《管理办法》全文共六章、四十八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阐述政策制定背景、高质量发展基金的规模和预算安排、基本原则和预期目标。基金投资运作应以政策效果为首要目标,坚持落实全县发展战略、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支持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发展的政策导向。

第二章:管理架构与职责。阐述高质量发展基金的管理架构,管理小组构成,管理小组职责,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和基金设立的要求等。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政府分管财政县领导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管理、运营基金。县财政局根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授权履行基金出资人职责。陵水黎族自治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基金出资公司。

第三章:投资范围和基金运营。阐述基金投资领域的,闲置资金使用规范,组织形式,存续期,门槛收益,子基金投资方式,投资比例,投资退出,收益分配,基金清算,子基金管理人条件,投资金额,返投原则,让利原则等。

基金投资领域主要涵盖基础设施、住房保障、数字经济、南繁育种、旅游业、生态环境、区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等。重点投资于县重大发展战略所涉及的重点企业、项目以及与重点发展产业相关的企业。

基金主要采用“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 对于涉及县级重大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项目可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

子基金应当根据不同组织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基金协议,明确子基金设立的政策目标、投资范围、基金规模、出资安排、存续期限、决策机制、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主要内容。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应公开透明,按照公开征集、基金申报、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对子基金申报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组织专家评审。

第四章: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阐述基金审计、风险承担方式,监督方式,基金报告,基金托管要求。基金应当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基金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约定收益处理和亏损负担方式。基金管理人应当定期向县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合伙人大会报告基金运行情况、财务会计情况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在控制风险的同时,接受县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基金管理坚持保护改革、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建立和实行容错机制,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市场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第五章:绩效考核评价。阐述基金考核评价的原则,考核周期,考核指标等。考核评价的基本原则一是明确导向,突出重点;二是精准施策,科学考核;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实效;四是统一标准,公开公正。

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包括政策指标、投资效益指标、规范管理指标等多个维度。根据基金不同的运作阶段,突出考核重点,分别设置不同考核指标、分值及得分规则。绩效考核评价对象为基金管理人,考核评价内容为基金运营及管理情况,考核注重基金的整体性,不单独针对子基金或具体项目进行绩效考核评价。

第六章:附则。阐述由县财政局解释管理办法,办法有效期3年,并随附投资期和退出期基金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六、关键词诠释

(一)非现金分配

当基金存在无法变现或者不适宜变现资产市,管理人可依据本办法及合伙协议约定进行非现金分配。非现金资产中,公开交易的证券价格一般以其交易价格予以确定,除此以外,其他非现金资产常简的定价方式包括管理人自助定价、管理人于投资人协商定价、第三方机构评估定价等。在实施非现金资产分配方案时,需要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作为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在技术层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在应用层面,“新零售”、“新制造”等都是其典型代表。 

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不等于虚拟经济,关于数字经济的通俗说法是“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 。发展数字经济最主要的目的之一,是实现产业智能化。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三)2+7+3+N战略

搭建2个平台:投融资平台和招商平台。打造7个片区:文罗加工物流产业园、清水湾科技产业园、活力运动香水湾、新村疍家文化旅游区、黎安(海风小镇)片区、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区、椰林片区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发展3大领域:农业、水环境治理、医疗卫生康养。统筹N项:其他重点产业项目投资工作。

(四)“早、小、新”类投资项目的标准

即接受基金投资时,被投企业属于初创科技型企业。具体有如下要求:

1.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2.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财税〔2019〕13号。);

3.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4.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5.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

七、注意事项

(一)子基金的设立

本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应公开透明,按照公开征集、基金申报、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对子基金申报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组织专家评审。”即,子基金设立程序需要完成前置审批,管理人遴选应公开、公正、透明。

(二)子基金的返投要求

本办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子基金投资县内企业的金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基金出资额的1.5倍。”并在本条约定了详细的符合返投认定条件的事项。

(三)绩效考核

本办法第五章“绩效考核评价”规定,基金出资公司负责对基金整体投资运营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实行一年一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包括政策指标、投资效益指标、规范管理指标等多个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基金管理人并报告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绩效考核与管理费支付标准挂钩。



相关文件: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