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国家、省、县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文件精神,推动陵水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陵水县旅文局结合全县旅游工作实际,编制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营造更加稳定、积极、务实、高效的旅游产业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
三、起草过程
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陵水实际,县旅文局研究起草了《办法》,并公开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专家评审,于6月5日县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6月3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章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为本办法奖励扶持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章为本办法奖励支持对象与方式。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申报单位,从固定资产投资、入境旅游、旅游标准化、开园投产、旅游宣传营销等五个方面进行奖励和扶持,引导旅游市场稳步发展;
第三章为申报与审核拨付流程,县旅文局每年适时组织开展资金申报,申报单位按条款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县旅文局按照审核、公示、报批、拨付的流程完成企业奖补。
第四章为绩效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为附则,确定奖励扶持“就高不重复”原则,该办法暂行一年。
五、其他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原则,本暂行办法由陵水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