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8-02 19:54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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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及制定依据

2023年,是陵水县打好产业转型升级“翻身仗”的关键之年。陵水县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紧紧围绕以“2+7+3+N”为重点的发展格局,打好产业转型升级翻身仗,在结构调整上持续加力,转型提质升级旅游产业。

基于以上背景,为贯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落实国家、省、县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文件精神,推动陵水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结合全县旅游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任务目标

营造更加稳定、积极、务实、高效的旅游产业发展氛围,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旅游产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县游客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稳步增长,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章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为本办法奖励扶持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章为本办法奖励支持对象与方式。对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申报单位,从固定资产投资、入境旅游、旅游标准化、开园投产、旅游宣传营销等五个方面进行奖励和扶持,引导旅游市场稳步发展;

第三章为申报与审核拨付流程,县旅文局每年适时组织开展资金申报,申报单位按条款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后,县旅文局按照审核、公示、报批、拨付的流程完成企业奖补。

第四章为绩效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为附则,确定奖励扶持“就高不重复”原则,该办法暂行一年。

四、注意事项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即申报主体为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事业法人资格单位(可视情况放宽支持个体工商户)。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即申报主体应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及岗位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指申报单位在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依法申报纳税,无欠交税款或其它违反税收规定行为指申报单位不存在欠税情形或其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级别不为D级。

(五)新兴旅游业项目为除传统住宿业外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业等旅游文化体育相关业态。

五、其他

按照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原则,本暂行办法由陵水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政策: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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