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16 17:15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20201215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通告》,现进行有关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11月,省安委办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环保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20135号),要求各市县要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要求结合起来,抓紧研究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措施。对此,县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管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及2021年烟花爆竹管控事宜。县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陵水黎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2016-2030)》文件,同时结合我县特殊地理位置、本地居民风土人情以及前两年烟花爆竹管控的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空气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印发了《通告》。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管控时间、管控区域、在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区域,禁止燃放以下品种的烟花爆竹销售管理严格执行焰火燃放规定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严格落实部门职责严格做到奖罚分明

三、适用范围

《通告》实施于全县,其科学合理划定禁燃区和允许燃放区域,没有采取“一刀切”实施全域禁放,为禁燃区的管控与处罚、非禁燃区域的销售管理、电子爆竹产品存储和销售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撑。

四、期限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管控时间为2021年全年,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县政府原有规定与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相关文章: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