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物价局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按病种收费定价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25 18:39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陵水黎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按病种收费定价

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疗改革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陵水县出台《陵水黎族自治县按病种收费定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方案》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国家人社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精神,深入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出台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

《国家发改委 国家卫计委 国家人社部 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

《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69号)

三、主要工作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对上述遴选出的25个病种收费价格情况进行调研、测算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病种成本费用、收益情况,参照《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7>769号)确定的102个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陵水黎族自治县按病种收费定价实施方案》。

方案出来后,我们多次征求了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社保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也征求了省物价局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贾斌副县长还专门召开医改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

 四、病种收费标准的确定

定价方案中拟定价的25个病种中,除儿科的4个病种未在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其余21病种均列入国家公布的320个病种范围内,之中有9病种的名称和ICD—10编码与 琼价价管<2017>769号 确定的102个病种中相对应的病种名称和ICD—10编码一致,其他12个病种的名称和ICD—10编码与琼价价管<2017>769号 确定的102个病种中相对应的病种的名称相同,但ICD—10编码不一致。

按照市县制定二级公立医院病种收费标准不高于省定二级公立医院收费标准的原则,最终确定21个病种(含4个儿科病种)按照测算结果制定价格,4个病种按照 琼价价管<2017>769号 省定二级公立医院价格标准制定价格。

    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陵水黎族自治县按病种收费定价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一是按病种收费改革的内涵和指导思想医疗服务按病种收费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

二是按病种收费实施原则。包含三个原则:动态调整、合理负担和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按病种收费范围县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范围为此次确立收费最高指导价脑梗塞等25病种。

四是按病种收费实施要求,对按病种收费的费用计算要求、按病种收费病例的补偿关于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按病种收费的管理权限和对医疗和医保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

 

 

 

陵水黎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6月22日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