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来源:海南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24-10-26 10:04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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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灾害发生平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深入推进,经济贸易及国内外物流往来日渐频繁,人口加速流动,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更加多样迅速,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同时,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不仅影响生态环境,破坏生态系统,还使得当地群众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党的二十大提出“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治外来物种侵害”。我省结合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新形势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的需要,组织业内专家共同起草了《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主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组织、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制定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各地区要结合防治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建立科学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保障措施、预案管理、术语解释等8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建立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海南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主要有: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海口海关、省邮政管理局、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

三是预警和预防机制。对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防体系作出了规定,明确监测主体单位、监测范围和责任报告单位,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灾害分级,明确预警发布主体、预警报告等内容,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布。

四是应急响应。明确分级响应、指挥协调、灾害处置、现场监控、社会动员、物资使用、信息共享和处理、应急结束等内容。

五是后期评估和善后处理。明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指挥部要组织专家技术组及时、准确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灾害发生原因,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组织灾后重建工作。

六是保障措施。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中的通信、经费、物资、技术和科研、人员、奖惩等保障内容进行了规定。

七是预案管理。明确各市县要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明确预案更新条件和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八是术语解释。对专业性名词术语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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