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消防安全保障,经第八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省政府令第323号公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是衔接落实上位法的需要。《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自2017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经过两次修改,特别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于2020年7月经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当年11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部分条款内容与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有必要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和新要求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就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及理论体系需要在消防立法中加以补充,以适应新时代消防安全新要求。
三是适应新时代机构改革的需要。2018年以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有关政府工作部门的名称、职能等发生改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改制转隶,又全部完成了“消防救援局”挂牌工作,更加充分融入政府职能体系。适应新时代改革进程,相关改革内容需要对现行《规定》予以修改,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四是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安全发展的需要。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快推进,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出现,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带来诸多新的消防安全风险和挑战。对一些交叉领域和新兴业态,存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及时进行明确,更好地防范化解消防安全新风险。
二、规定主要亮点
本次修订总体保留原规章体系框架,确保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经修改完善后,全文共36条。《规定》立足消防工作和海南自贸港实际,注重制度集成创新,建立完善更加科学高效、系统完备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
一是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了消防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双重预防机制”“三管三必须”等内容。落实新时代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消防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突出强调以新时代新思想作为消防工作的根本遵循。
二是固化体制机制改革新成果。适应国家机构改革需要,根据“三定规定”将各职能部门称谓统一修改为现行规范名称,并修改更新职责规定。同时根据党中央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和消防救援局挂牌重大决策部署,规范消防救援机构名称和职能,理顺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
三是厘清新业态消防安全责任。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海南自贸港实际作出界定。明确新兴产业和交叉领域的消防监管职责,增加了海上风电、乡村民宿、休闲渔业、休闲农业、网络商品交易平台企业、电化学储能、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兴行业领域消防监管职责的内容。
四是构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新模式。电动自行车火灾在我省十分突出,总结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成果,吸收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停放、使用、电池回收全过程安全管理体系。
五是以新质生产力提升消防治理能力。推广应用先进消防技术装备,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加强数字消防建设应用,通过新质生产力提升消防治理效能。强化制度创新,规定消防控制室通过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六是运用市场机制新手段。运用信用监管手段,明确单位的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行政处罚、消防行政强制等信用信息,可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上市评定、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的重要指标。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火灾隐患整改贷款服务,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消防安全的推动作用。
七是融入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新要求。将消防安全融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自贸港营商环境建设,通过营商环境评价,推动提升消防安全服务水平。推动将消防审批事项纳入集中审批服务事项,推行一网通办、电子证照、“好差评”等工作机制。将消防安全有关事项纳入综合执法,注重刚性制度约束和柔性执法措施相结合,实施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
八是明确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新体系。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的方式,包括:在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等工作方式。
九是实施消防安全分级分类监管新举措。围绕一般单位、重点单位、高危单位,根据消防安全风险程度,对社会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建立全省集中的跨区域、跨行业随机检查机制,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部署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十是形成压实消防安全责任的新格局。更加强调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细化消防工作考核和结果运用,明确了挂牌督办、定期通报、约谈提醒等工作机制,赋权综合执法部门实施部分消防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机制,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人员的严格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