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一场)——《海南省林长制规定》专场

来源: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1-30 12:36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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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一场)
——《海南省林长制规定》
专场实录

(2024年11月28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茹英英: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今天下午我们将举行两场“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们进行第二十一个专场——《海南省林长制规定》专场。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林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通过立法,规范和保障林长制实施,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打造美丽中国的“海南样板”。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周亚东先生,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处长邵海燕女士,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吴卫民先生,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庞飞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省林业局总工程师周亚东先生介绍《规定》的最新情况。

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周亚东: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海南省林长办、海南省林业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南省林业发展的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林长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面,我就《规定》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规定》出台背景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在法律上为地方立法提供重要依据。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决定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2020年、2022年,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对海南省全面实施林长制作出部署和工作安排。制定《海南省林长制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推动我省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具体举措。我省自2020年实施林长制以来,在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主体责任、解决林业保护与发展矛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林长的设置不够规范,林长职责落实机制缺乏刚性,林长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等,有必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完善和明确,将林长制规定固化形成统一的制度性成果。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系统吸收了我省林长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将有关政策规定上升为法规制度,为我省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解决我省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规定》共二十六条,从组织体系、主要任务、林长职责、运行机制等方面设计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构建完整的林长制组织体系。一是分级设立省、市、县、乡、村多级林长,省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林长、副林长。二是明确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实行林长责任区负责制。三是统筹推进以村(社区)林长、副林长和生态护林员为主体的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形成全省网格化、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实施林长制的主要任务。《规定》围绕我省林业工作重点,明确实施林长制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四绿”任务。一是“护绿”:加强林业资源、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保护,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林业资源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二是“扩绿”: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提高森林、湿地、草地质量,提升固碳增汇能力。三是“管绿”:加强森林经营监督管理,落实林地、湿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提升林业灾害综合防控治理能力。四是“兴绿”: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发展林业产业,壮大林业优势特色产业,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发展绿色富民经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健全森林、湿地等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加强基础设施、信息化、装备力量和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积极探索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三)明确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职责。《规定》厘清了各级林长的职责边界,解决了当前执行中林长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形成了“省级林长抓统筹、市县林长抓协调、乡镇林长抓落地、村级林长抓源头”的工作格局。

(四)明确林长制的运行机制。一是设立林长制办事机构,保障林长制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明确林长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林长制相关工作。三是明确林长巡林制度、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执法联动机制,以及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我省林长制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四是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工作述职机制及林长约谈制度,强化林长责任落实。

三、《规定》的特色和亮点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设置区域林长。《规定》明确了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实行分区(片)负责制,设副总林长。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部分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存在跨市县分布的情况,且不同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管理权限不同,会造成林长设置可能存在缺位的问题。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对我省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规定》中明确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实行分区(片)负责制,设立副总林长,由其负责履行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区域林长的职责,真正实现林长制的“全域覆盖”。二是“园地”融合与林长制有机结合。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涉及9个县(市)43个乡镇175个行政村,总面积4269平方公里,园内林业资源极其丰富。由于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尚处起步阶段,存在配套政策、行政审批、管理规定与执法体系不完善,以及矛盾冲突等诸多问题。为充分发挥林长制在国家公园建设中的作用,《规定》强调要加强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融合发展,对涉及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分管副总林长、所在地市、县(区)和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所在地村(社区)林长、副林长作出明确分工,副总林长负责组织协调解决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所在地市、县(区)和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所在地村(社区)林长、副林长配合负责做好园内生态保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拓宽林业资源保护渠道,凝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其监督作用,《规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实施活动,设立社会公益性监督员,鼓励志愿者服务,对潜在的破坏者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构建全民参与、全面监督、全方位管控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林业资源的工作合力。四是建立约谈制度。为保障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规定》对未按照要求履行林长职责、未按照规定处理发现的问题或者其他怠于履行林长职责的林长,上一级林长可以对其进行约谈。

下一步,省林长办、省林业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林草局、海南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强化依法治林力度,由“单打独斗”转变到“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林长制”实现“林长治”,为打牢海南自贸港建设绿色根基、打造美丽中国海南样板作出贡献。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茹英英:

非常感谢周亚东先生对海南林长制出台的主要背景、主要内容、特色亮点进行了详实的介绍。

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媒体机构。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先请左边后排这位男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记者:

现在有河长制、田长制、林长制等,请问什么叫林长制?为什么要实施林长制?

周亚东:

林长制是指在行政区域或生态区域内设立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督促区域内林业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保护发展的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业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

林长制是以保护发展林业资源为目标,以压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为核心,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手段,构建由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林长,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设立林长,聚焦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源头治理的长效责任体系。

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发展,违法侵占林地草地,破坏林业资源行为屡禁不止。林业资源保护与地方政府行政领导职责约束不强,仅靠林业部门往往力不从心。通过实施林长制,实现了林业资源保护从林草部门“单打独斗”到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海南特区报记者:

请问海南为什么要制定《海南省林长制规定》?谢谢。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工委综合法规处处长邵海燕: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民生福祉的战略高度,就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领域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制定《海南省林长制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省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具体举措,也是规范和保障林长制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我省是全国第5个全面实施林长制的省份,自2020年全面实施林长制以来,各级林长履职尽责,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林业资源的主体责任,解决了一大批制约林业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问题,林业资源得到了很好的保护,违法案件逐年减少。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林长的设置不够规范,林长职责落实机制缺乏刚性,林长与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不够清晰,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体系不够健全,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有必要通过立法予以规范、完善和明确,同时,固化现有好的做法,形成统一的制度性成果,切实把林长制改革制度优势转化为林业生态治理效能。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

省司法厅作为《海南省林长制规定》立法审查机关,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审查思路和重点?

海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吴卫民:

在审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推动我省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系统总结我省实施林长制的经验做法,将有关政策规定转化为法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省林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设计制度和措施。具体来说:

一是健全林长制组织体系。规定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分级设立省、市、县、乡、村多级林长,省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市、县、乡、村设立林长、副林长。实行林长责任区负责制,明确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规定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要生态区域,根据需要划定林长责任区。

二是锚定林长制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施林长制的经验做法,明确推动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任务,规定强化林业资源保护,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监督管理,加强林业灾害防控,引导发展林业产业,推动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

三是厘清林长制工作职责。规定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对林长制实施开展总督导,市县级林长履行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职责,乡级林长履行落实完成具体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和任务的职责,村级林长主要履行巡林职责。

四是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林长制办事机构,保障林长制日常工作开展。明确林长制办事机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林长制相关工作。明确林长巡林制度、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执法联动机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机制。建立督查督办制度、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工作述职机制及林长约谈制度,强化林长责任落实。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海南省林长制规定》明确了设置省级、市县级、乡镇级、村级林长,请问各级林长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有何区别?

周亚东:

根据《规定》,我省建立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多级林长制体系,实行林长责任区负责制。省级设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省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挥督导林长制的全面实施,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省级副总林长按照分工,督促落实本责任区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协调解决影响重要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区域林业资源安全的重大问题。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设林长和副林长,市县级林长、副林长主要职责是督促落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动林业改革、林业发展规划实施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以村级林长和生态护林员为主体的林业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应急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生态保护宣传和知识普及。乡级林长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林业规划、计划,完成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目标;督促村级林长、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督促指导林业经营主体履行管护责任和发展生产;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隐患以及破坏林业资源问题并报告,组织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宣传教育。村级林长主要职责是,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野外用火、破坏林业资源等违法行为向上一级林长或相关部门报告,配合执法部门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林木采伐、迹地更新等异常情况,协助做好森林火情早期处置等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协助督促指导林业经营者履行管护主体责任;协助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宣传教育。

《规定》厘清了各级林长的职责边界,形成“省级林长抓统筹、市县林长抓协调、乡镇林长抓落地、村级林长抓源头”的工作格局。

三沙卫视记者:

公安机关在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中发挥了什么作用?这一机制在提升林业生态治理法治化水平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海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庞飞:

公安机关具有打击犯罪的职能优势,通过与林业部门的专业、信息及数据优势相结合,共同构建起全域覆盖、职责明晰、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常态化林业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在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中,公安机关与省、市县林长办、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督导、交流学习机制,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普法宣传,强化追踪问责,形成对涉林领域犯罪首端预警、协同打击、综合治理的合力。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有助于形成行政履职、公安侦查、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国家生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二是提升林业现代化治理水平:该机制推进了涉林行政执法、刑事侦查、检察监督的无缝衔接,增强了涉林行政执法和刑案侦查的衔接,可以快速侦查、逮捕、起诉涉林犯罪案件,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是形成保护林业资源强大合力:通过建立协作机制,林业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实现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协同办案等合作,充分发挥各自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形成保护林业资源的强大合力。

根据全国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显示,海南省2022年违法图斑总数比2021年下降53%,2023年违法图斑总数比2022年下降33%;违法使用林地宗数和面积,2022年度比2021年度分别下降59.12%和78.89%,2023年度比2022年度分别下降80.88%和91.85%。各市县一改过去普遍存在的“有案不立、降格处罚、以罚代刑”现象,破坏森林资源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茹英英:

谢谢庞飞先生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记者们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在发布会结束后,请与我们省新闻办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欢迎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法治护绿,林长先行。林长制改革需要媒体朋友们的长期支持和参与,也诚挚邀请大家去采访林长制改革的生动实践,持续关注《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让更多人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来。

再次感谢4位发布人的介绍和解答,同时,也感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请大家稍事休息,接下来下午4点整继续参加省新闻办举办的“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二场)——《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专场。谢谢大家!一会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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