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发〔2024〕42号),启动省本级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的低收入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相对稳定脱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下同)中的我省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的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发放原则及标准
(一)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发放标准。按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和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院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残疾毕业生情况证明材料、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材料(根据情况,自选其中一种)。
(二)院校公示。各院校要严格审核,符合申领条件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材料上报。6月30日前,各院校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进行申请。上传的材料包括: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次性求职补贴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版、公示截图或照片盖章版。
(四)资金拨付。经审核并公示后,将补贴核拨至各院校基本账户。
(五)发放备案。各院校应于2024年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11月底前将发放情况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备案。发放情况材料包括: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银行发放回执明细盖章版和发放情况说明。
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详情可向各院校就业办(就业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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