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我们提倡这样→

来源:陵水黎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3-29 09:35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分享到:
微信
X

清明节护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但因上坟焚香、烧纸等引发的森林火灾事件时有发生,对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和几代人艰苦努力培植的林产业毁于一旦,甚至于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绿色家园是我们的共同愿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思亲莫使烟火扰,文明平安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等祭祀用火习惯,倡导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烟祭扫方式,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和良好愿望用更加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社会。

陵水黎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网站导航>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83381301(网站维护电话)

琼公网安备469028020001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80005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