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管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闯红灯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6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提建议人:
陈洪
内容:

目前县城主要红绿灯路口基本都已安装违章拍照设备,汽车乱闯红灯的情况很少发生,但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闯红灯的现象十分严重,有交警执勤的路口,乱闯红灯的现象有所收敛,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几乎每次红灯时都有行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闯红灯的现象。

造成这样的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交警对行人、自行车闯红灯都是以劝导为主,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有些人能听从指挥,有些干脆不管不顾照闯不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因为自重较轻,违章照相设备拍不到,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闯红灯的现象经常发生。另外我县电动自行车没有上牌管理,即使有摄像设备也很难明确处罚对象。乱闯红灯,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影响道路通行效率,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生命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仅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也维护着其他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公平。因此,乱闯红灯不是一件小事情,应引起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加强管理。

建议:

一、交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电视、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以我县发生的乱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典型实例中责任认定、造成的损害等生动案例,对群众进行《道路安全交通法》普法宣传,提升群众文明交通理念。

二、交警、协警对乱闯红灯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对于劝导不听的,可以按照道路交通法第八十九条进行处罚或是以当交通协志愿者半小时替代经济处罚。

三、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

四、在主要路口加装高清摄像设备,以影像截图作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处罚依据。

承办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办理结果:

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578日函复

您提出《关于加强管理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乱闯红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行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我们将落实以下措施。

    一、加强整治。今年来,我大队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组织开展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城区红绿灯路口的管理,重点查处摩托车违法超员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飙车、闯红灯;电动自行车不服从指挥、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电动车、摩托车乱闯红灯的,坚决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行人翻越护栏、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大查纠、劝阻力度。期间,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0356起,其中电动车、摩托车乱闯红灯2588起,纠正非机动车交通违法5351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15235起。

    二、加强教育。针对现阶段我县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普遍不强的现状,我大队将加强安全行车知识、法律法规、自我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让广大交通参与者掌握交通安全技能。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一是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交通管理“五进”宣传为载体,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摩托车和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由“被动守法”转变为“主动不违法”。在全县范围开展“文明行车走路,争做文明市民”的宣传活动,全民参与,扩大影响,形成人人遵守交通的良好局面。二是在主要路口、路段布置展板展示各类因乱闯红灯违法酿成的各种事故图片,对广大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人及行人进行现场说法,让其深知其中的利害。三是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利用各类媒体及城区LED宣传屏宣传倡导交通文明;并对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违法现象予以曝光,扩大宣传影响,时时提醒市民注意出行安全。四是联合团县委组织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阻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

    三、关于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管理。为电动车上牌登记属于行政登记,需要依法进行,目前,公安部、省尚未出台电动车登记规定,故此项工作暂时无法开展,下部,将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

    四、目前,我大队正在加紧对城区道路监控抓拍系统建设,预计在20162月前完成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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