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陵城公交车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2-26 分享到: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

提建议人:
李德业
内容:

海汽公交车在陵城四通八达的街道上日夜穿梭,编织出陵城一幅幅日新月异、繁华壮丽的画锦。人们的出行便利多了,一招手,一块钱,听听音乐就到了家门口。

残疾人行动受限,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成了广大残疾人上街入市、走亲访友、寻医问药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首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在此,我省在海口、三亚等市率先实施了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本市市内公交车的优惠政策。而我县的陵城海汽公交至今尚未落实这一优惠政策。毋庸置疑,这对于保障我县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我县残疾人事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为残疾人坐公交车免一块钱的搭乘费,面上看似乎不是个事,而骨子里流淌着的确实是一种精神,且看:有某位残疾人登车了,掏出残疾证、当班司机眯眼核对,点点头:“免付,请坐!”这一善举的叠加像音棰、似闪电无时点击着同车乘客的心屏,于是乎一种关爱他人之心绪油然而生,主动为孕妇、病人、残疾人、老者让座的美德随之被唤醒,文明搭乘、和谐相处的气氛在车厢里很快蔓延,公交车显然成了净化人们心灵、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流动课堂,凝聚着党委、政府的关怀及社会各界关爱残疾人的每一块钱在这里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升华。

为此建议:

陵水县人民政府应当尽快组织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残联、海汽集团陵水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协商,贯彻落实陵水县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陵水县城海汽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承办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办理结果:

陵水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5730日函复

您提出《关于残疾人凭残疾证可免费搭乘陵城公交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大力实施“优化城市公交”发展战略下,我县公交行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各项补贴金额逐年递增。但由于我县市路网直接尚未成熟,公交线路优化不完善,企业经营困难,仍亏损严重。目前,我县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对重症残疾人员实行免乘车费。

关心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局非常赞同社会对弱势人群(包括残疾人)的关爱。但考虑到我县公交优先发展,尚需大量财政资金的投入,故目前无法实施对一般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政策。

关于您提出的残疾人免费乘车的建议,我们将会同残联、政府部门、财政部门密切关注国内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充分考虑残疾人特殊性,调查研究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切实可行方案,今后在资金、管理、配套设施等相关条件成熟后,我县将会逐步实行所有残疾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相关费用由各公交企业承担,再更好地为残疾市民出行提供方便。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与支持我县交通事业发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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