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医保部门始终鼓励市场参与,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创新建立健全医保社商合作新模式。目前,90%以上统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不仅激发了商业保险市场活力,也进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保险的功能就是防风险。除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之外,参保人是否需要补充商业保险,要看个人意愿和承受能力。这些年来,国家医保局鼓励各地创新管理服务机制,一些地方的探索卓有成效。
比如,浙江省金华市积极探索“政府有为、商保承办、社会共治”的大病保险运行模式,将大病保险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相融合,在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基础上,进行个人“选缴保费”的机制创新,实现“多缴多得、连缴多得”。截至2023年底,金华大病保险累计为64.53万人减负75.84亿元,报销金额20万元以上的有1798人。